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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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组织开展我系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进程和要求如下: 一、9月11日-17日,成立班级认定小组。 各班级成立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为副组长以及普通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普通学生代表原则上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 二、9月17-20日,评定组长收取申请材料。 其中,材料包括《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本年度开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三、9月20-9月23日,班级认定小组进行评议。 各班级组长收齐本班材料之后,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各班级认定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认定办法、申请表和提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进行等级认定。 四、9月24日,班级上交评议结果。 各班级班长负责,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稿、《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书面稿交给分管辅导员。 注意事项: 务必要求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