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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2015-2学期校公共选修课和艺术限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 12- 09 10: 42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和艺术限选课现进行申报。结合《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浙教高教【2014】102号)要求,倡导和鼓励全校的专业课程(仅理论)面向其他专业开放,尤其是有网站的精品课程在适当调整评价方式后,向其他专业学生开放,以拓宽学生的专业知识面,增强课程网站的互动性,丰富学校公共选修课程体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流程

    1. 下学期的校内公共选修课和艺术限选课程仍进行网上申报,开课教师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信息维护/全校性选修课”中按要求进行填写内容,由课程归属部门进行网上审核、汇总,报表打印盖章后交教务处。

    2. 新申请的课程,申请人需填写《新课程申请表》(附件1),开课部门慎重审核,并提供课程代码(按课程编码规则),申报教师进行网上申报,开课系、部进行网上审核。

    3. 面向其他专业开放的专业课程、精品课程,如需申报选修课程,请提交课程调整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

    4. 所以申报的课程,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向学生提供选课目录。

    二、选修课程要求

    1. 校内教学的公选课和艺术限选课,其教学周期仍为6周(网络课程除外),每门课程18学时,计1学分。上课时间安排在前6周(第3-8周)后6周(第10-15周)的每周一、周三晚上。

    2. 面向其他专业开放的专业课程、精品课程,申报选修课程时课程代码不得更改,原专业学生限选。若教学方式以面授形式进行,则课程按选修课文件要求调整课时至18学时(1学分);若教学方式以网络形式进行,则要求网站有师生互动模块,并修改评价方式,按18学时/学分计算总学分。

    3. 新开设的课程及面向其他专业开放的专业课程、精品课程均需提供教学大纲,交到开课系存档。同时,需填写《课程内容介绍》(附件3),按“选修课内容介绍--开课系(部)-课程名称-开课人姓名”命名,由各开课系(部)收集电子稿后传教务处邮箱zjmcjwc@163.com

    三、开课教师要求

    1. 申请开课的教师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行政人员、辅导员申请开课需经部门领导、所开课程归属部门领导签字同意,所开课程按其性质归入相应的教研室和系(部),由教研室和系(部)进行统一管理。

    2. 各系(部)如果有学校专任教师之外的教职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根据《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兼课管理办法》请填写《校内兼课审批表》(附件4)或《校外兼职教师登记表》(附件5)。

    3. 公共选修课如有兼课人员,兼课教师的课时不能超过总课时的1/2,同时在申报时按一名课程负责人进行申报,并务必填写《选修课课时分配表》(附件6),系部审核后交教务处。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为维持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的稳定性,建议各课程负责人尽量按时申报课程,明确开课部门(系、部、教研室)。

    2. 请各课程负责人于12月15日前进行教师个人网上申报,12月15日下午16:20时关闭个人申报系统,不再接受申请。12月20日前各系(部)完成网上审核,并将汇总报表交教务处。

    3. 教师进行网上申报时,务必在备注中明确注明上课时间,如:周一、周三等,如无特殊说明者教务处将统一排课。

    4. 系统申报时,“课程简介”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备注”字数控制在50字以内,以便系统识别。

    5. 请各位老师尽量将课程资料、教师职称等信息填写完整,以便学生选课及教分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