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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上学期经济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等办理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 2014- 06- 20 10: 31浏览次数:

为方便同学们按时办理下学期初新一轮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等工作,特此提醒: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及各类校内资助类奖助学金的申请及其他认可该证明的事宜,证明需加盖乡镇及以上单位民政部分公章
       2、《贫困证明》用于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及其他认可该证明的事宜,证明需加盖乡镇及以上单位民政部分公章
      
       以上表格均要求如实填写、规范完整,并获得相关盖章、填写盖章单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