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奖学金评定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
2014-
09-
2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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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2、13级全体学生。
二、评定条件
参照《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2013版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79-82)等有关规定执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
三、评选程序及进程安排
1、 学院成立综合测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由各班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班委和学生代表组成。
2、 学生互评 根据《评定办法》进行互评,打分。
3、 班主任、辅导员评分 各班由班主任和辅导员结合学生年度表现及考试成绩进行打分。
4、 评定奖学金 在综合测评基础上,根据《评定办法》进行奖学金排名、拟定初步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无误后上报学生处。
注意事项:
1、综合素质加分项需填写《综合素质分个人申请加分表》。
2、一、二、三等奖学金、单项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可根据《评定办法》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