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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实习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 10- 25 17: 0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实习检查是实习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是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全面了解我校2018-2019学年各专业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学生实习教学管理,确保实习教学顺利进行,根据教学安排,学校对本学年实习教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1日——12月20日。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实习教学大纲、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包括科室小讲课、实习单位组织的大讲课及课时数、讲课教师名单及实习轮转情况);

2、了解实习学生专业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的掌握情况;

3、加强与实习单位相关人员的沟通、交流,共同切磋管理经验和教学技能,听取对我校后期教学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4、向实习单位反馈教学检查情况,帮助其发挥优势、整改不足;

5、了解学生实习期间思想品德、医德医风、劳动纪律以及实习安全情况(医疗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等)。

三、检查形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重点检查需分别召开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带教老师和实习生座谈会,进行学生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开展带教老师理论或实践课(教学查房)的听课活动,召开实习教学检查现场反馈会,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讲座、示范性授课(教学查房)。一般检查需进行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带教老师和实习生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实习单位的教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并向有关人员进行反馈,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现场技能考核。

四、具体安排

实习教学检查由实践教学中心统筹协调,各学院具体实施。

1、区块划分

实践教学中心根据我校实习单位的分布情况,对非在杭(城区)单位分别划分区块(详见附件),并分配至各学院,各学院对区块内的实习单位开展教学检查。

2、检查实施

各学院应根据检查任务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重点检查以检查临床医学专业为主,由临床医学院在所分区块内选取一家重点检查单位,并根据检查内容和形式的具体要求,准备检查所涉及的相关资料、人员;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与相关实习单位和校内有关部门联系协调。

一般检查由各学院根据检查时间、内容、形式的具体要求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检查的时间、人员。其中,对在杭(城区)单位的检查,公司、疾控中心、医院护理部等分别由相关学院自行安排,其余单位由各学院负责对接相应的业务科室,实践教学中心负责与教学管理部门对接。

3、参加人员

重点检查一般由7-9人组成,校领导带队,专业相关人员为主体,教务处、学生处人员参与;一般检查尽可能安排专业相关人员参加。

4、总结反馈

各学院在实习教学检查结束后,需对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整改思路等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对实习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合理化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学院(专业)反馈。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将实习教学检查时间、实习检查人员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实践教学中心。

2、请承担重点检查的相关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检查实施方案等资料清单及人员名单报实践教学中心。

3、实习检查记录表和2019-2020学年毕业实习联系函,请到实践教学中心领取。

4、实习检查过程中,请严格按照实习教学检查的时间、内容、形式进行检查,认真听取实习管理部门、带教老师和实习生的情况反馈,填好《实习检查记录表》。

5、实习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将实习教学检查总结、实习联系函回执等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实践教学中心。
    联系人:李华 658244;王征 558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