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花开两朵 ——药学院与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杭州先导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订单式”顶岗实习协议
“春分有雨是丰年。”3月20日下午,药学院分别与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杭州先导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订单式”顶岗实习协议书。浙大安评中心主任何俏军、先导医药公司总经理吴洪海等一行,校教务处副处长蒋建平、药学院执行院长施菁、院党总支书记陈小林等参加了此次签约仪式。施菁院长和何俏军主任代表双方签订了有关协议,陈小林书记主持签约仪式。
浙江大学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坐落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内,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通过的GLP实验室,主要进行药物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工作,也是国内进行药理毒理研究与评价和创新药物临床前研发的公共服务平台之一。杭州先导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获批成为浙江省未来科技城创新药物早期成药性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下设药效学成药性评价研究平台、药物代谢动力学成药性筛选和评价研究平台、药物毒理学成药性评价研究平台等五个子平台,该公司由浙大安评中心负责技术管理和运营。
签约会上,双方领导分别致辞,并做了广泛的交流。
施菁首先向何俏军主任一行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随后介绍了药学院升本后建设与发展的近况,她表示这次能牵手两家高品质的药品研发评价服务平台,对我们完善“订单式”顶岗
实习模式,提升药学人才培养质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何俏军主任等高度肯定杭医药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表示非常重视此次合作,并希望以此为契机,一方面加强实习管理,促进学生技能培养,一方面增强中心与平台的人才储备。
蒋建平副处长表示,学校及教务处一贯重视与支持校企合作,它对人才培养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性。他充分肯定药学院这方面工作持续向好,相信这次合作将进一步促进学院、企业、教师、学生等多方面的发展,达到多赢的效果。
签约会上,双方明确将深化院企合作机制,对学生“订单式”实习内容、培训指导、安全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广泛和深入的探讨。双方表示将落实协议、定期沟通,确保实习工作稳步推进。最后双方还就下一步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对接教师科研项目服务,推动产教融合等提出了初步的设想。
签约仪式后,两家单位进行了专场宣讲会,并进行了面试,录用了我院今年第一批21名订单顶岗实习生。(文/陈 旭、章苧宁,图/陈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