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
各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
为了加强本实验室与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促进实验室的发展和高水平成果的产生,依据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部署,特设立“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本基金接受国内外学者申请,鼓励与本实验室跨学科、跨领域联合申报,研究期限1年。开放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参照《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课题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现将基金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1、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的发现:针对神经精神疾病发生发展的重要分子靶标或调控网络,以天然产物或合成化合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开展先导化合物发现和构效关系研究;天然活性产物全合成和结构修饰研究;发现具有新颖结构的生物活性物质,为创新药物研究提供物质基础。
2、神经精神疾病的发病和干预机制研究:以新的视角探索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等神经精神疾病的发病和干预机制;探寻阿尔茨海默症等神经精神疾病病理进程中可用于早期诊断的生物标志物。
3、动物疾病模型的构建与相关基础研究:针对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等神经精神疾病复杂的发病机制,开展实验动物疾病模型相关基础研究;开展可用于先导化合物发现和成药性评价的实验动物疾病模型构建,为神经精神疾病新药研发提供技术支撑。
4、改良型制剂新药研发:针对儿童多动症、儿童抽动症、儿童孤独症、青少年精神分裂症等儿童神经精神性疾病的特点,开展改善用药顺应性、降低药物副作用等的改良型制剂新药研究。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国内外高校及企业的科研人员,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岁;与本实验室跨学科、跨领域合作的申请优先批准,已承担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延期一年以上)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研究组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三、项目经费使用
本基金的研究经费,用于在科研中必要的材料、化学试剂、生物试剂等费用开支。经费不外拨,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报销管理规定报销。
四、申请程序和办法
1、申请者根据开放课题申请指南相关内容,按照开放课题申请书的格式要求填写《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申请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至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可邮寄到下方通讯地址),并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联系邮箱(2020000314@hmc.edu.cn)。
2、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3、实验室将对申请项目组织审议,择优进行资助。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对申请书的意见及对申请者的研究技术方案将进行保密。
五、研究成果归属:
1、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所取得的论文、专利、奖项等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
2、凡实验室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europsychiatric Drug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
3、凡实验室资助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必须标注“浙江省神经精神疾病药物研究重点实验室,Key Laboratory of Neuropsychiatric Drug Research of Zhejiang Province ”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杭州医学院
联系人:黄文海 王玲燕
联系电话:0571-8821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