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学院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根据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及《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学院自身实际情况,现制定《杭州医学院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秉承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组织管理
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药学院作为学位点主建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复试工作,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实行组长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根据学科实际情况,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选产生,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
药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组织过程、招生计划执行、信息公开情况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三、复试工作
1、考生确定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5,若生源充足将视情况适当扩大差额比例,最高不超过1: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要求在国家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分。
一志愿考生: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遵循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调剂考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后若仍存在缺额,将接受考生调剂。在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遵循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根据相应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2、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0780/1007药学、1055药学、1001基础医学和1002/1051临床医学专业考生调剂,只接收初试外语科目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的考生调剂,大学英语四级≥425分。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基本要求,详见杭州医学院复试分数线通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所有线下调剂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3、调剂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公布调剂信息及有关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调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邀请通知。如考生未按照复试邀请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接受,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在确定复试名单后,学院将通知相应考生参加复试并做好复试前资格审核工作。
4).复试结束后,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相应考生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
4、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2025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总体计划于3月下旬开始,于4月28日前结束全部复试工作。
3).复试形式
2025年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不安排专业笔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4).复试内容:
①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给予合格与否的评判,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英语能力。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③专业能力。主要考查本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满分40分。(专业知识考核范围详见我校研招网)
④综合能力。主要考查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满分40分。
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英语能力成绩+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5、录取工作
1).学院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遵守学校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同一学位类型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招生限额,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同一学位类型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统一公示不少于7日。
5).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学院不承担责任。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录取完成后将适时开展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带教导师。
四、其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工作、信息公开等详见学校《杭州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
研究生专项招生如有上位文件要求的,按照上位文件执行。
五、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215612
邮箱地址: yz-yaoxue@hmc.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
本办法报学院审议通过及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实施,由药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杭州医学院药学院
2025年3月25日